本产品为医疗费用补偿型,总体给付原则是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及商业保险机构等)汇总给付金额不超过参保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参保期:个人投保2022年11月01日0时起至2023年02月10日24时止;团体投保从2022年10月25日0时起至2023年02月10日24时止。
保险期间:本保障计划的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期间自2023年1月1日0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止。
第一条为了保障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小编整理了我省工伤保险费率从10月1日起全面调整,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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