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收益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对于离婚后行权的,不能当然认为持有人已解除婚姻关系且行权时间是在离婚后,就将行权收益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收益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对于离婚后行权的,不能当然认为持有人已解除婚姻关系且行权时间是在离婚后,就将行权收益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收益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对于离婚后行权的,不能当然认为持有人已解除婚姻关系且行权时间是在离婚后,就将行权收益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收益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对于离婚后行权的,不能当然认为持有人已解除婚姻关系且行权时间是在离婚后,就将行权收益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收益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对于离婚后行权的,不能当然认为持有人已解除婚姻关系且行权时间是在离婚后,就将行权收益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收益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对于离婚后行权的,不能当然认为持有人已解除婚姻关系且行权时间是在离婚后,就将行权收益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收益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对于离婚后行权的,不能当然认为持有人已解除婚姻关系且行权时间是在离婚后,就将行权收益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收益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对于离婚后行权的,不能当然认为持有人已解除婚姻关系且行权时间是在离婚后,就将行权收益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收益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对于离婚后行权的,不能当然认为持有人已解除婚姻关系且行权时间是在离婚后,就将行权收益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收益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对于离婚后行权的,不能当然认为持有人已解除婚姻关系且行权时间是在离婚后,就将行权收益认定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