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判决精神损害赔偿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实际是根据受害者所遭受的伤害来进行赔偿的,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存在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单方面提出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赔偿女方照顾子女、照料老人时所承担的费用和一定的离婚经济补偿,如果是男方存在法定过程情况而导致的离婚,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89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89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89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89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89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89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第5项的规定,主张同性恋配偶“有其他重大过错”,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当事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第5项的规定,主张同性恋配偶“有其他重大过错”,请求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