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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广西怎么过“三月三”?记者还原其面貌

时间:2023-12-16 08:47:02编辑:佚名

又是一年“三月三”,今年意义更不同。今年是广西将农历“三月三”定为全民公众假日的第一年,全区各族群众就此享有2天假期。“三月三”有什么来历?广西各族人民如何庆祝“三月三”?除了享受公众假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还享有哪些民族自治权利和优惠政策?近日,南国早报记者走访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自治区法制办和一些市民,请他们介绍相关情况。“三月三”有何来历?古代广西是怎么过“三月三”的?南国早报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市民,并查阅史料,还原其面貌"三月三”从古至今都“喜大普奔”编者按又是一年“三月三”,今年意义更不同。今年是广西将农历“三月三”定为全民公众假日的第一年,全区各族群众就此享有2天假期。“三月三”有什么来历?广西各族人民如何庆祝“三月三”?除了享受公众假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还享有哪些民族自治权利和优惠政策?近日,南国早报记者走访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自治区法制办和一些市民,请他们介绍相关情况。您知道“三月三”的由来吗?您见过歌圩的盛况吗?近日,南国早报记者查阅史籍,并请自治区民委相关负责人作了详细介绍,力图为读者还原“三月三”这个广西各族人民共同节日的面貌童年记忆中的“三月三”市民记忆在武鸣县出生并长大的梁女士仍然清楚地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三月三”的情形:“农历三月,河水未涨,春风拂面。西江河上搭了一座临时浮桥,人们从岸边登上河心的小岛,欣赏歌手们在岛上对歌。”她说,有一年桥上人太多,有人还被挤下了浅滩。虽然她几乎听不懂歌词,但人人盛装打扮、兴高采烈的情景至今历历在目。梁女士的童年回忆与“三月三”的各种史籍记载十分相似。在广西的历史上,“三月三”既是一年一度的盛大歌圩,也是祭祖扫墓的时节。据史料记载,“三月三”歌圩始于唐宋,盛行于明清,它的缘起与壮族稻作农耕的生产周期和生活节奏有直接的关系,缘于祈求丰年,又是投入春耕大忙前行乐尽兴、鼓劲的活动。“三月三”与我国古代的“上巳节”有深厚的渊源。“上巳节”又叫“修锲节”,是民间一个去祸祈福的节日。宋代吴自牧在《梦梁录•三月》中记载:“三月三日上巳之辰……赐宴曲江,倾都禊饮、踏青”,而宋人周去非也在《岭外代答》中记载:“上巳日男女聚会,各为行列,以五色结为球,歌而抛之,谓之飞。男女目成,则女受,而男婚已定。”“上巳节”的习俗从中原延伸到边疆地区,是汉族与少数民族文化相互交融的典型例证。封建统治者禁山歌引不满历史记忆清朝汪森的《粤西丛载》卷十八中提到了广西“三月三”的盛况:“宾州(即今宾阳、上林一带)罗奉岭,去城七里,春秋二社,士女毕集。男女未婚者,以歌诗相应和,自择配偶。各以所执扇帕相博,谓之博扇。归日,父母即与成礼。”“三月三”歌圩源远流长,早已深深扎根在广西各族人民的生活土壤之中。根据自治区民委相关人士介绍,由于壮族等先民在上古时期没有形成自己的民族文字,人们通过易于掌握和便于记忆的韵律结构和歌唱形式,并按照约定俗成的聚会惯例及活动仪规进行思想交流,传播民族文化知识。歌圩发展到后来,不仅是青年男女唱歌传情、结缘的活动,还有抛绣球、抢花炮、演壮剧、舞龙舞狮、斗牛、斗彩蛋等文体活动。然而传统歌圩也曾受到封建统治者的严令禁止。清朝乾隆年间修纂的《柳州府志》四十卷记载:“粤西旧俗,行春之日例传猺女踏歌……夫女子未出闺门,先令在公庭唱歌,廉耻何在?揆之父母,斯民之道,不宜若是,勿谓以要俗而不之禁也。”大意是未婚女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唱山歌是没有“廉耻”的,这个习俗应当禁止。就连清朝著名文学家、教育家李彦章在任广西思恩府(治今武鸣)知府时,也对当地歌圩严令禁止。此举饱受非议,武缘壮族诗人韦丰华作诗讽刺说:“兰卿太守真多事,谕禁花歌枉费神。”甚至当地民间歌手也用山歌抗辩:“天上大星管小星,地上之帅管总兵,只有知州管知县,谁敢管我唱歌人?”合力传承文化瑰宝市民记忆说到“三月三”放假,南宁市民王女士仿佛打开了记忆的匣子:“我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南宁开始举办‘三月三’歌节,第一天在人民公园炮台、纪念碑广场一带举行开幕式,第二天在南湖公园对歌,非常热闹。当时我刚参加工作不久,许多单位都给职工放了一天假。”王女士的记忆得到了自治区民委的印证。198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始筹备第一届“三月三”歌节,当年4月3日,歌节在南宁市人民公园隆重举行,共有来自南宁、百色、柳州、河池等地的482名歌手,以及各国外宾、南宁市5000多名各界群众参加了活动。当年,邮政部门甚至为此发行了纪念日戳卡,如今已成为集邮界珍品。此后,“三月三”歌节陆续在桂林、柳州等市举办,最后固定落址南宁,并成为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前身。这也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掘、传承“三月三”民族文化的一个缩影。一些地方政府除了支持“三月三”歌节活动,还利用歌节举办经贸交流活动,发展当地经济。近年来,先后有100多名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要求将“三月三”确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民族传统节日并予以放假,许多民族方面的专家学者也提出了这类要求。今年起,涉及广西所有世居民族的“三月三”终于成为全区人民的法定民族节日,相关人士认为,这将有利于继承和弘扬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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