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关于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对工伤保险作出重大调整。
从2024年1月1日起,全省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按国家标准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浙江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全省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按国家标准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包工头”也是劳动者,被挂靠单位对“包工头”的工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工头”因工伤亡,与其聘用的施工人员因工伤亡,就工伤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责任而言,并不存在本质区别。
“包工头”也是劳动者,被挂靠单位对“包工头”的工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工头”因工伤亡,与其聘用的施工人员因工伤亡,就工伤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责任而言,并不存在本质区别。
“包工头”也是劳动者,被挂靠单位对“包工头”的工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工头”因工伤亡,与其聘用的施工人员因工伤亡,就工伤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责任而言,并不存在本质区别。
“包工头”也是劳动者,被挂靠单位对“包工头”的工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工头”因工伤亡,与其聘用的施工人员因工伤亡,就工伤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责任而言,并不存在本质区别。
“包工头”也是劳动者,被挂靠单位对“包工头”的工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工头”因工伤亡,与其聘用的施工人员因工伤亡,就工伤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责任而言,并不存在本质区别。
“包工头”也是劳动者,被挂靠单位对“包工头”的工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工头”因工伤亡,与其聘用的施工人员因工伤亡,就工伤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责任而言,并不存在本质区别。
“包工头”也是劳动者,被挂靠单位对“包工头”的工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工头”因工伤亡,与其聘用的施工人员因工伤亡,就工伤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责任而言,并不存在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