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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分别是什么

时间:2019-09-19 20:00:01编辑:梓岚

明清是科举制的鼎盛期,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大部分,下文我们分别来说说。

一、童试

明清科举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科举与学校的结合。国学初名国子学或太学,后改称国子监。地方学校则分为府、州、县三级,一般称为郡县学,也称儒学。尽管学生不一定全在校读书,但在名义上,科举却必须经由学校,因而进学便成了科举的必由之路。

明清读书人要“人学”,首先必须经过“童生试”,简称“童试”。换言之,童试就是取得生员资格的人学考试。童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由本县知县主持的考试称县试。由知府主持的考试称府试。清朝的县试多在二月,府试多在四月。应试者经县试、府试及格后,无论年龄多大,都被称为“童生”。

童生要经院试通过后才能最后成为生员。院试是各省学政(又称学台、宗师)主持的考试。学政由皇帝任命进士出身的翰林院及六部官员担任,一般任期为三年。学政在任职期间,要轮流到所辖的各府、州去主持考试。院试又包括两种考试,即岁试和科试。童生只需通过岁试就算是“进学”了,即成为国家承认的一名学生,称生员,又称诸生、庠生、博士弟子员,俗称秀才、相公。县、府、院试第一名都称“案首”。

生员分为三个等级,即廪生、增生和附生。“廪生”即廪膳生员的简称,由国家供给廪膳银(即生活补助费),名额有一定限制,只有在岁、科两试中成绩优秀的生员才能获得。“增生”即增广生员的简称,是定额之外增加的,也有一定名额。“附生”即附学生员的简称,是于廪生、增生之外又增加的名额,附于诸生之末,一般都是新“人学”者。生员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童生录取为生员后,分别被安排在府学、州学和县学中学习,并分别由教授、学正、教谕及其副职训导教他们读书。学校称作学宫,又由于学宫中有半椭圆形水池,故人学又称“人泮”。但实际上生员多数时间都不到校,只是名义上属于这些学校罢了。

生员是“功名”的起点,并且已开始享有某些特权,如免除徭役,见了知县不必下跪,以及官府不能随便对他们用刑等。

二、乡试

童试在明清仅是一种资格考试,而正式的科举考试是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称为“大比”。乡试时间是八月,故又称“秋试”、“秋闱”、“秋榜”。

乡试之前,也要先举行一种资格考试,即科试,又叫科考。科试由学政主持,考试成绩分为六等,凡考为一二等者,即取得了乡试资格。如是小省,三等的前五名准送乡试;如是大昝,三等的前十名也准送乡试。其余之考为三等者,或因故未考者,以及在籍之监生、贡生等,再经学政考试,名为“录科”。

录科录取者也可参加乡试。此外,明清时期还于乡试之年的七月在省城集中举行一次科试的补考,凡科考、录科未取者均可再考一次,称为“录遗”。录遗录取者也可参加乡试。

乡试的正、副主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员充任;协助主考的同考官,又称房官,则由省内进士出身的官员担任。监考一般由巡抚充任。乡试的考场称贡院,贡院四周墙上遍置荆棘,故又称“棘闱”。考生答题之所为号房,食宿皆在号房之内。号房以《千字文》的“天地玄黄”等字编号。

乡试为三场,八月初九日第一场,考经义;十二日第二场,考论、判、诏、诰、表等;十五日第三场,考时务策等。第一场最重要。每场都于头一口点名入场,后一口交卷出场。人场要经过严格搜检。试卷要弥封、誊录、对读。考生原卷用墨书写,称为墨卷;而誊录则用朱笔,称为朱卷。朱卷经与墨卷对读无误后,再送房官校阅。各房官将自己选中的试卷加圈加批,荐给主考,称为荐卷。最后由主考定夺。

乡试于九月发榜,其时正值桂花开放,故又称“桂榜”。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发榜后要由巡抚举行宴会,宴请考官及新科举人,席间唱《鹿鸣》诗,故宴会亦称鹿鸣宴。考中举人,便可以参加全国性的会试,即使会试未能及第,也已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如清代顺治时规定,举人会试三科不中者准予铨补知县,一科不中者许就教职。乾隆以后,又定“大挑”之制,即三科以上会试不中的举人,挑取其中一等者用为知县,二等者用为教职。大挑六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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