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历史网!

武汉什么情形下应该缴纳契税(武汉契税优惠政策)

时间:2024-03-30 00:12:00编辑:未知

武汉什么情形下应该缴纳契税(武汉契税优惠政策)

  武汉什么情形下应该缴纳契税?

  应该缴纳契税的几种情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士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契税的申报期限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本文标签: 契税   权属   土地   房屋   纳税人  

声明 :中国历史网是一个非盈利网站,站内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本站仅提供存储,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