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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发布温馨提示

时间:2023-01-10 03:20:31编辑:未知

2023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发布温馨提示

  2023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发布温馨提示

  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烟花爆竹安全提示“九不要”

  一、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证商贩产品。

  二、不要购买漏药、脱壳、变形、引火线松脱、松动等质量不合格产品和无厂名、无商标、无燃放说明的“三无”产品。

  三、不要购买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

  四、不要长期在家中、车内存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不要在室内、阳台、楼道,以及政府规定的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七、不要让儿童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八、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九、不要向路面的排水井盖内投掷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山。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当地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省公安厅组织各市公安局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辽宁省公安厅:024-86991518

  沈阳市公安局:024-23505499

  大连市公安局:0411-88053502

  鞍山市公安局:0412-8777110

  抚顺市公安局:024-52787318

  本溪市公安局:024-42833780

  丹东市公安局:0415-3118805

  锦州市公安局:0416-2573150

  营口市公安局:0417-3610647

  阜新市公安局:0418-2823161

  辽阳市公安局:0419-3958093

  铁岭市公安局:024-72843637

  朝阳市公安局:0421-2623348

  盘锦市公安局:0427-2682110

  葫芦岛市公安局:0429-3175168

  沈抚示范区公安局:024-83258735

  辽河公安局:0427-760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