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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校毕业人生实习生活补贴政策(宁夏毕业生政府补贴)

时间:2023-12-06 13:47:36编辑:未知

宁夏高校毕业人生实习生活补贴政策(宁夏毕业生政府补贴)

  宁夏高校毕业人生实习生活补贴政策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现行标准为: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为一类区,每人每月1950元;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为二类区,每人每月1840元;

  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为三类区,每人每月1750元。

  实习期间参保情况

  1、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各市、县(区)要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凡在岗不满三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离岗后其意外伤害保险自动失效,新到岗高校毕业生继续享有原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2、对于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每人只享受一次社保补贴政策)。

  3、个人申报参保时,须持实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实习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2023年9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2024年按实际在岗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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