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且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人员提高到2万元等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且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具体见正文。
对初次工商登记注册满2年不满5年的企业注销后,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于6个月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3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初次工商登记注册满2年不满5年的企业注销后,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于6个月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3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0%给予补贴,其中,残疾人按照60%给予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0%给予补贴,其中,残疾人按照60%给予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河北省人社APP办理就业登记、持缴费凭证到居住地或户籍地人社部门办理,详见正文。
自2024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
将缴费人现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具体内容,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