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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2022年度城乡医保费 江门市城乡医保2020

时间:2022-09-09 22:52:25编辑:佚名

江门市2022年度城乡医保费 江门市城乡医保2020

  城乡医保缴费标准

  1.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76元/人,财政补助标准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2.困难居民由政府全额资助缴纳保费参加居民医保,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市(区)财政、医疗救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退役军人和卫生健康部门等相关资金按政策规定给予补助。

  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本市户籍困难居民范围包括:

  (一)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低收入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是指各市(区)民政部门核发“低收入家庭证”的家庭;

  (三)特困供养人员;

  (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对象(以下简称边缘家庭救助对象);

  (五)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返贫致贫人口);

  (六)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人员;

  (七)重度残疾人;

  (八)精神和智力残疾人;

  (九)困境儿童(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残疾儿童、重病儿童);

  (十)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指符合江办发〔2008〕10号文规定条件的三类人员:第一类既享受低保救济且享受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第二类为只享受低保救济的优抚对象;第三类为只享受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

  对计生优待户(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的补助办法按各市(区)原规定执行。如今后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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