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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未在就医医疗机构住院报销的参保城乡居民如何报销?

时间:2024-01-24 00:51:58编辑:未知

咸阳未在就医医疗机构住院报销的参保城乡居民如何报销?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复印件),医院正式有效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公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前往参保所在县市区政务大厅医保窗口或户籍所在地镇(办)医保服务站申请手工报销。其中,意外伤害就医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 城乡居民省外就医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里能办理?

  (一)陕西省外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临时出省就医人员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办理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陕西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二)办理地点

  1、各县市区政务大厅医保窗口或各镇(办)医保服务站;

  2、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陕西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多种官方渠道均可申请线上办理。

  二. 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1.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对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分段按比例报销。

  2.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落实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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