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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人才公寓到期最晚多久退租 襄阳市人才公寓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23-04-25 13:13:55编辑:佚名

襄阳人才公寓到期最晚多久退租 襄阳市人才公寓管理实施办法

  襄阳人才公寓到期最晚多久退租?

  对于需腾退人才公寓的,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的房租按照租赁期内租金标准执行。其中:

  (一)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或续租期满、未找到住房的,给予1个月过渡期;

  (二)已在市区购买自有住房的,将实际交房日期认定为购买日期。购买精装修房的,给予3个月过渡期,购买毛坯房的,给予6个月过渡期;

  (三)因工作变动调离(包括调动、辞职、辞退、离职等)市区、未找到住房的,给予2个月过渡期。

  人才公寓实行动态复核,由市委组织部或委托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不定期对租住人才工作变动情况进行核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定期对租住人才购买自有住房情况进行核查。对不再符合租住条件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取消其承租资格。租住人才的工作单位、购买自有住房情况等发生变动,应主动向人才公寓物业管理单位报告。对于不如实、不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不再符合租住人才公寓条件的,应予以清退。

  【关于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通过集中新建、购买商品住房、配建以及改建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通过集中新建方式筹集的,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参照保障性住房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土地规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税收等优惠政策,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实行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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