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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标准要求(厦门廉租房申请条件收入)

时间:2024-02-28 17:45:36编辑:佚名

厦门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标准要求(厦门廉租房申请条件收入)

  一、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

  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二、本市户籍家庭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保障面积标准

  本市户籍家庭社会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单间公寓建 筑面积30平方米左右, 一房型建筑面积45平方米左右,两房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

  三、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一)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6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 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 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72万元。

  (二)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不同档次租金补助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人员,并在有效期内。

  低收入家庭:每年1月1日起执行上一年度民政部门公布的 我市低收入家庭的家庭收入标准。1人户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暂 按不高于3万元执行,待民政部门公布的1人户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高于3万元后按民政部门公布标准执行。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6万元,2~3 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

  (三)续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标准

  中等偏上收入家庭: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9万元,2~3 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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