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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海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时间:2024-02-04 19:26:24编辑:未知

2024年南通海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全区城乡居民:

  2024年度海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开始征缴,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具有海门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筹资标准

  目前海门区缴费档次分7档,分别为100元、500元、9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其中100元、500元档次只适用于缴费困难人员,100元为政府全额代缴档次。选择5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900元以上档次的,政府补贴每人每年180元。

  三、养老金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发放,支付终身。当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04元,由区财政全额支付,自2012年以来每年都按政策进行调整。对我区65周岁及以上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74周岁、75周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从参保居民年满65周岁、75周岁之次月起增加。

  四、缴纳途径

  需要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通过下列途径缴纳:

  1、在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上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2、用POS机缴费。POS机主要分布在区(镇)和村(居)便民服务中心。持现金的,请到海门农商行各网点缴费。

  缴费后可直接在区(镇)和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前台查询历年来的缴费情况。

  五、温馨提示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逐年缴纳。因未逐年缴费造成待遇无法享受的后果,由参保对象本人承担。

  2、年满60周岁后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最后一次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前时间内的养老金不补发。

  3、上年度已正常缴纳居民养老保险或已经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其受益人可享受1500元的丧葬补助金。

  4、缴费对象应按照上述缴费途径缴费,如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委托他人代为缴费的,应注意防范风险,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参保对象本人承担。

  5、如本人对于是否已缴费不能确定的,请前往所在村或居委会确认,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6.选择代缴城乡居保的被征地农民和低保、重残、建档立卡低收入等困难人员原则上无须自己缴费。

  7、鼓励参保人员连续长期缴费,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补缴年限除外),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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