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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网上怎么申报(洛阳市房屋租赁)

时间:2023-04-23 16:00:28编辑:未知

洛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网上怎么申报(洛阳市房屋租赁)

  备案方式:关注“平安洛阳”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警民通”-户政-居住申报系统-出租房屋申报-房屋信息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即可。也可到社区警务室现场办理。

  洛阳的房东们请注意!出租房屋时,不要忘记到公安机关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近年来,洛阳公安常态化开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房屋排查登记等工作。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主动进行登记。其实,租房后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是责任也是大家的安全保障,大家同住一栋楼。登记备案后,自己让邻居放心,别的租户登记备案后,自己也会安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伍佰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伍佰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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