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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办理指南(东莞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时间:2024-03-11 17:03:40编辑:未知

东莞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办理指南(东莞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您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却不能直接结算,不知道怎么办理?小编这就告诉您!

申请条件

1.2022年12月4日前(指分娩时间)需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2022年12月4日(含)后不再判断计生条件;

2.按时足额缴费次月起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3.除以下必须现场结算的就医情况:

(1)参保人本人已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且选定医院为市内定点医院,在选定医院产检的;

(2)参保人本人未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在市内定点医院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的。

4.除以下不能享受待遇的情况:

(1)已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非因急诊抢救在非选定医院产检的;

(2)非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院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5.参保人现金垫付生育医疗费用,在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次日起3年内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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