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5 20:37:09编辑:未知
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一)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且至提出申请之日止,上溯 6个月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人的工作地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建设用地,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 15 平方米;
(三)申请人单位无提供住;
(四)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应符合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要求。(以江城区为例,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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