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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示范区高龄补贴政策(许昌市高龄补贴标准)

时间:2024-02-20 14:41:20编辑:未知

许昌示范区高龄补贴政策(许昌市高龄补贴标准)

  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龄补贴发放政策

  (一)发放对象

  具有示范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提高发放标准。

  (三)实施时间

  高龄津贴发放时限以批准的次月开始计发,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的老年人,应提前一个月向县级民政部门申领补贴,对老年人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年龄档次而没有及时申报的月份不予补发。

  (四)发放办法

  高龄津贴实行按月发放,动态管理。补助对象自迁出户籍地、去世后下月起停止发放。

  高龄津贴原则上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

  (五)咨询电话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74-337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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