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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个人养犬犬证办理条件(扬州个人养犬犬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时间:2024-03-12 19:39:54编辑:未知

扬州个人养犬犬证办理条件(扬州个人养犬犬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扬州个人养犬犬证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

  4、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养犬人应按要求到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可的大类免疫点办理免疫证明

  5、根据《扬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办理免疫证明。

  6、养犬人既可带齐办证所需材料前往大证服务网点现场登记,也可在线立即申请。

  养犬管理责任承诺书

  爱它,就让大家喜欢它

  饲养犬只在丰富人们业余生活的同时,少数犬主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群众不满。为此,养犬人应当承诺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

  二、不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乘坐公共汽车

  三、不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四、及时制止犬吠干扰他人

  五、及时清理犬粪

  六、携犬出户悬挂犬牌、采取牵引带牵引等安全措施

  七、携犬出户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并避开人群聚集区域

  八、按期携犬进行检查、注射兽用狂犬疫苗

  九、将犬牌悬挂于狗脖

  十、不虐待、遗弃犬只。

  违反上述一条规定的,按照《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扬州市市区养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广大养犬居民朋友们,让我们都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共建和谐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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