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16:40:33编辑:未知
90天内。
请申请人自“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签发之日起90天内,按照公安机关的指引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详见网址:https://gzhzyw.gzjd.gov.cn。
温馨提示:
如申请人放弃入户资格或随迁资格,请本人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原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卡修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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