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2 17:01:26编辑:佚名
1、市内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和在园学生(含外籍和港澳台学生);
2、具有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
3、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散居儿童及新生婴儿;
4、具有本市户籍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符合以上条件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初次办理需要先办理参保登记然后再缴费,续保的成年居民和18岁以下的散居儿童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即可缴费。中断参保或参保身份发生变化的城乡居民,需在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以后再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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