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历史网
时间:2024-03-22 13:02:39编辑:佚名
生育津贴待遇:
一次性营养费: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标准为3104元/人次)
上一篇:南京职工生育保险领取条件限制 南京职工生育保险领取条件限制是多少
下一篇:返回列表
声明 :中国历史网是一个非盈利网站,站内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本站仅提供存储,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