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历史网!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会如何量刑 滥用职权罪与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主要区别有

时间:2023-10-05 09:04:08编辑:佚名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会如何量刑 滥用职权罪与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主要区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三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 :中国历史网是一个非盈利网站,站内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本站仅提供存储,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