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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4 17:56:16编辑:佚名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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