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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发明人与著作权人的关系是什么(专利权和发明人)

时间:2024-01-30 10:08:00编辑:未知

专利发明人与著作权人的关系是什么(专利权和发明人)

一、专利发明人与著作权人的关系是什么?

专利发明人和著作权人的关系:

1.专利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著作权人又称“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

2.专利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可以是同一个人(自然人),其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申请人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

3.专利申请人是专利权人(自然人、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专利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也不一定是专利申请人。

二、专利类型包括哪些?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一)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能取得专利的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

(二)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是产品专利申请;

(三)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发明专利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三、如何认定专利发明人?

1、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发明创造是智力劳动的结果。发明创造活动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因此,无论从事发明创造的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要他完成了发明创造,就应认定为发明人或设计人。

2、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包括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和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两类。非职专利权务发明创造,是指既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也没有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3、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

专利发明人和著作权人不是同一个人,专利的类型一共有三种,一种是发明专利,一种是实用新型专利,还有一种是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不同的,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较长,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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