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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呼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条件

时间:2024-04-23 00:24:20编辑:佚名

2024年上半年呼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条件

  呼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呼兰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具有呼兰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正在登记办理中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三)驻呼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

  (四)2024年呼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在呼兰区就读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区教育局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五)港澳台居民在呼兰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其余认定条件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

  注:利民开发区不属于呼兰区认定范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规定执行),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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