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00:26:40编辑:未知
受理点审核资料
1.时间:5月10日、11日、12日、14日
申请人按照积分入学初审材料表(见下表)准备好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等部分佐证材料开具方式见《积分入学部分佐证材料开具指引》,附件2),按时前往受理点进行初审。
2.说明:
申请人通过初审,并在确认表签字确认后,不得变更申报材料(不得补交材料、不得更改材料类型、不得变更材料持有人、不得变更居住地所在镇(街))。
声明 :中国历史网是一个非盈利网站,站内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本站仅提供存储,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