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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泉州市民办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规定

时间:2024-04-18 15:26:24编辑:未知

2024泉州市民办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规定

  2024泉州民办幼儿园招生

  《泉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明确:

  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在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入园。

  1.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合理核定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宣传、公示,正确引导家长将适龄幼儿送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

  2.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应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应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县(市、区)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适龄随迁子女。

  招生时间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所在地教育局备案。

  来源网址:https://jyj.quanzhou.gov.cn/zwgk/zfxxgk/gdgk/zccsls/zsks/202403/t20240315_30148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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