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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孤寡老年人机构养老优惠政策一览

时间:2024-02-03 12:20:23编辑:未知

平湖市孤寡老年人机构养老优惠政策一览

  平湖市孤寡老年人机构养老优惠政策

  为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照料、居家安全等问题。平湖制定印发了《平湖市孤寡老年人特殊关爱补助办法(试行)》。

  具有本市户籍且常住在本市的6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年人可享受,其中特困供养对象不纳入。

  机构养老:

  机构护理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孤寡老年人入住本市养老机构的发放机构护理补贴,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按每人每月500元、300元、100元的标准执行,其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自理孤寡老人按部分不能自理标准执行。已享受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期护理保险的对象不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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